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人社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2014〕34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标准〉的通知》(南人才办〔2014〕2号,见附件2)文件,为做好2014年度我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南府〔2014〕34号和南人才办〔2014〕2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需交电子版;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代表性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按《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附送材料目录》(见附件4)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样式见附件5),没有收到异议和投诉的,填写《申请“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人员”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属区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均由所在镇(街道)人社分局(地址和电话见附件9)审核。
(四)主管部门、镇(街道)人社分局将经审核的材料,加具意见后连同《2014年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报人员名册表》(附件7,需交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
(五)教育、卫生系统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统一安排申报,初审加具意见后统一报送我局,推荐名额各不超过30名。
四、申报时间
2014年3月26日至4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区人社局二楼专业技能科,联系人:吴义辉,区凤洁,联系电话:86320854,传真:86337563,电子邮箱:rsj_zyjnk@nanhai.gov.cn。
(二)有关文件和申请表格请从区人社局网站www.nhrsj.gov.cn查阅和下载。
(三)所有电子表格不能改变原有格式。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标准的通知
3.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报表
4.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附送材料目录
5.申请“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人员”公示(样式)
6.申请“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人员”公示意见反馈表
7.2014年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报人员名册表
8.贴高层次人才证书相片页
9.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受理地址和电话